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八届河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冀教高〔2019〕24号)和《河北美术学院教学成果奖奖励办法》(河美发〔2017〕26号)的要求,我校对2019年申报的教学成果奖项目进行了评选。经教师申报、教学单位初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和学校审查,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2日-11月28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反映情况时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教务处(1号综合楼0202)
联系人:郝玉倩 联系电话:8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