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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9〕42号 关于2018届、2019届结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9-24 14:51:59  浏览:

各学院:

为便于2018届、2019届结业生(包含本科和专科)结业证换毕业证、学士学位授予等工作顺利开展,针对2018届、2019届因毕业设计(论文)未通过而结业的学生,根据本学年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相关学院审查2018届、2019届因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而结业学生信息,通知学生做好此项工作,填写2018届、2019届结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登记表,该登记表于2019年10月11日前提交。由于涉及到指导费和对结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的了解,结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原则上安排原指导教师。

2.2018届、2019届结业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要求按照当年文件执行。各学院结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具体操作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

3.结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必须齐全,指导教师方可给出成绩,于2019年11月22日前提交结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整套材料电子版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

4.本科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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