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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函〔2019〕35号 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答辩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4-26 18:08:33  浏览:

各二级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和答辩是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重要环节,为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答辩工作,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阅、答辩时间

评阅阶段:第八学期第10周5月8日—5月12日;

答辩阶段:第八学期第11周(5月13日)—第12周(5月21日)

如有二次答辩,也请在此时间段内完成。

二、评阅工作安排(5月13日前)

(一)各指导教师于5月13日前完成指导教师评语,并递交学生答辩资格审查的初步意见,学生逾期未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相关材料而影响答辩工作的,责任自负。

(二)各学院从专业答辩小组中安排专人作为评阅教师(论文指导教师不得作为所指导论文的评阅教师),负责组织安排本学院所指导论文的具体评阅工作,负责检查评阅标准执行情况。

(三)根据河北美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评定表(见附件1),论文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为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写出不少于100字的答辩资格审查意见,并给予相应的成绩。

、答辩前安排

(一)成立组织机构

1.答辩委员会

各学院成立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7人组成,设答辩主任1人,副主任2人。任务是组织和领导学院毕业论文(创作、设计)答辩工作,监督检查并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专业学术问题,对有争议的答辩成绩进行审议。

2.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下设专业答辩小组,具体专业答辩小组数目可根据学生人数确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专业答辩小组的任务是完成具体的答辩工作。每个专业答辩小组由3名(或以上)教师及1名记录员(教务秘书或其他教师)组成,设专业答辩小组组长1名,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成员申请表(见附件2),于5月7日下午下班前交至学位办公室(办公楼405张晴。参加答辩小组的本院教师必须为讲师及以上职称。

(二)答辩资格审核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成绩及评阅成绩合格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三)学生分配

各二级学院在5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答辩准备情况报给学位办公室,各答辩小组人员组成、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答辩学生名单、答辩安排等(即填写《xx学院xx专业答辩小组计划安排表》)(见附件3)注意:在安排学生答辩时,为保证公平合理,答辩小组成员回避自己所指导的学生。

四、答辩程序

(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人进行陈述,简要介绍论文(设计、创作)的思路、创新之处、论文(设计、创作)提纲及其研究价值。

(二)专业答辩小组成员向毕业答辩人提问3-5个问题,所提问题应与论文(设计、创作)内容有关。对专业答辩小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及答辩者的回答,记录员应做好书面记录(见附件4),供评定成绩使用。

(三)毕业答辩人回答问题。

(四)答辩后,经过专业答辩小组成员商议,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内容和答辩情况综合考虑,确定通过与否,并拟定成绩和评语,评定学生论文(设计、创作)答辩成绩。答辩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五)由答辩小组组长就学生论文(设计、创作)和答辩过程中的情况加以总结,肯定其优点,指出其不足之处,同时向学生宣布通过与否。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综合成绩,不当场宣布。

(六)答辩不及格者,学生根据答辩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待集体统一答辩完成后,再依照程序安排答辩小组进行二次答辩。

五、答辩后提交和保存材料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应于5月23日前向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一)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统计表(见附件5),按照表格下面注解进行填表。

(二)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总结。

(三)各学院必须留存以下文件:

1.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电子稿、纸质版各1份。

2.签署指导教师修改意见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初稿及过程稿1份。

3.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总结。

4.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记录。

5.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成绩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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