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2017届结业学生返校重修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7]83号
根据《河北美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河北美术学院重修管理办法》,结业后两年内可返校进行重修,现将有关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修对象
2016届及2017届结业的学生
二、办理时间及流程
10月11日-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缴费。
三、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10月27日-10月29日,公共课考试安排由教务处安排(见附件1),专业课及专业理论课由各学院安排,学生向所在学院进行咨询。
四、相关要求
1.凡参加本次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有证件丢失,
务必提前开具证明,证明附照片。
2.本次重修不接受任何原因的缓考,凡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
弃此次重修考试机会。
3.学生参加考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记录,如有违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附件1:公共课重修考试安排
附件2:重修课程名单
附件3:重修课程考试内容及要求
河北美术学院教务处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