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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9〕33号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9-09-16 09:23:32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开展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补考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补考课程范围

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必修课程(包括网络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且成绩在40分及以上的,准予参加补考1次。成绩40分以下的,期末考试中被认定为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学生取消补考资格。

二、补考时间

各学院在2019年9月16日-9月20日进行专业课补考,公共课及专业理论课由教务处安排,考试时间为9月21日-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学生参加补考的资格,依教务处公布的名单为准(见附件2),不符合补考课程范围规定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各学院做好补考资格审查并通知到相关学生按时参加补考。

2.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申请办理缓考经审核同意的学生须参加本次补考。

3.各教学单位补考成绩于10月11日22:00前通过教务系统网上录入成绩(专业课及专业理论课由各学院指定专人录入,公共课由阅卷教师录入),补考成绩及格一律标记60分,不及格按实际分数录入。

4.各学院于9月18日前将专业课补考安排(纸质)上报教务处。

5.补考试卷批阅完成后统一归档,归档材料包括试卷封面、考场报告单、学生签字表、成绩登记表、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考试试卷(按考场装订)。所有材料必须填写规范完整,内容前后一致,缺一不可。

6.网络必修课补考在智慧树平台上进行重新学习,按选修课上课时间进行学习。

7.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参加补考,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联系人:富磊    联系电话:88585095(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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