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2019届毕业实践环节教学工作,加强对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管理,使各环节的工作科学规范,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根据《河北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管理规定(修订)〔2018〕70号》、《关于毕业设计(创作)的管理规定(专科)》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就做好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体工作安排
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教学工作工分为八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8年10月15日——2018年11月30日)确定指导教师、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师生双向选题,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文献,做好开题前期工作。
(二)开题阶段:(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28日)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工作。
(三)中期检查阶段:(2019年3月18日——2019年4月5日)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以及指导教师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是否按照教务处及二级学院的要求进行,包括前期准备、进度安排等。如学生未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进行撰写与创作,指导教师有权利停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工作。
(四)复制比检测阶段:(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19日)学生提交论文至各学院,由二级学院进行检测,凡是论文检测率超过20%将推迟毕业。
(五)评阅阶段:(2019年5月8日——2019年5月12日)答辩前两周将毕业论文交至各二级学院,由评阅教师进行评阅,凡评阅教师不通过论文者将不允许参加答辩。
(六)答辩阶段:(2019年5月13日——2019年5月21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与成绩评定。第一次答辩未通过者要准备进行第二次答辩,如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将推迟毕业。
(七)评优阶段:(2019年5月24日——2019年5月28日)各学院推选出优秀毕业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
(八)总结阶段:(2019年5月29日——2019年6月2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教学质量的总结、材料归档、检查。
二、组织和领导
各学院成立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全体师生能够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与就业等工作的关系,从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等方面切实加强和改进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各环节的管理,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质量和培养学生实际能力上来,从而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所需的基本能力。
三、过程与质量管理
(一)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明确工作内容
各学院要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2019届毕业生在执行学校关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管理规定的基础上, 强化和完善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规范化要求与管理,合理安排工作程序和进度,围绕选题、开题、教师指导、中期检查、定稿、评阅、答辩等环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质量标准。
(二)加强选题管理,提高选题质量
在选题环节,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选题原则和选题程序操作,把好“选题”关。
1.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选题应尽量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要求各学院提高社会实践类选题。实践类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各专业比重,纯艺术专业要有一定比例,其余专业要求不低于70%,并有证明材料。鼓励各学院把社会合作项目列入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今年以城市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环境艺术学院和动画学院为试点,要求以上四个学院本科专业社会合作项目类毕业论文(论文、创作)比重不低于3%。参与社会合作项目的学院,在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创作)选题的同时提交社会合作项目类毕业论文(论文、创作)选题。
2.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原则上应实现一人一题。
3.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课题应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履行审批手续。在努力增加课题数量、拓宽课题范围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对申报课题进行审查,并对课题给出审核评议的结论。
(三)强化指导教师责任意识,提高指导水平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管理规定中对指导教师的相关要求选聘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指导教师资格,明确指导教师的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2.鼓励聘请校外单位特别是实习基地具有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需填写校外指导教师登记表)参与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指导工作。
3.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要进行必要的指导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提高指导教师的指导水平。随时了解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指导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增强质量意识,做好过程监控
1.各学院应加大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研究力度,根据各自学科、专业特点,开展院级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的管理工作。管理工作应进一步制度化和程序化,各专业在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书时应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尤其是创作和撰写的指导过程,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2.加大检查力度,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过程监控,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和教师指导情况(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记录),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有序推进。
3.对2019届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进行复制比检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等不良现象,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
4.教务处将加大各环节的检查力度,对出现的不合格情况予以通报。
四、相关材料上交工作时间安排表(专科相关材料提交参照此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送交时间 |
1 |
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计划 |
2018年12月7日前 |
2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分配汇总表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指导教师分配表 |
各专业学生选题统计表 |
社会合作项目选题 |
集体合作项目申请书 |
3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中期工作自查报告 |
2019年4月5日前 |
4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复制比检测 |
2019年4月19日前 |
5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答辩委员会 和答辩小组名单安排 |
2019年5月21日前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评阅、答辩、成绩汇总 |
6 |
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及相关材料 |
2019年5月28日前 |
优秀毕业论文推荐汇总表及相关材料 |
7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工作总结 |
2019年6月2日前 |
8 |
毕业论文(设计、创作)质量分析报告 |
9 |
毕业展 |
时间待定 |